澳科大法学院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共同举办“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讨会”

2023年5月12日上午,“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讨会”于澳门科技大学R104会议室举行。本场活动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与澳科大法学院共同主办,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全球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专项基金支持。来自全国各地近二十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聚集澳门,共同探讨气候变化之法律问题。

澳科大法学院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共同举办“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讨会”

参会嘉宾合影

开幕式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事业部项目主管师雯主持,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全球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项目基金王彬彬执行秘书长(林鹿女士代发言)、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谢玉红、澳科大法学院院长方泉先后为研讨会致欢迎辞。

王彬彬执行秘书长在致辞中感谢澳科大法学院的支持,并强调了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紧迫性,其同时表示,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全球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专项基金将继续致力于推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和气候变化相关的国内及国际科学研究、交流合作等,推动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贡献力量。

澳科大法学院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共同举办“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讨会”

林鹿女士代王彬彬执行秘书长致辞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谢玉红致辞表示,气候变化乃是当前社会一大挑战,气候变化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尤其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之目标,不论政府抑或企业都要采取行动应对挑战。如何在法律层面采取相关措施,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国家一级社团,会积极发挥纽带桥梁作用,为民间力量推动环保工作贡献力量。

澳科大法学院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共同举办“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讨会”

谢玉红副主席致辞

澳科大法学院方泉院长致辞表示,中华环保联合会长期致力于推动中国乃至全人类环境事业的发展进步并取得卓著成就,法学院很荣幸共同主办本次研讨会,同时感谢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全球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专项基金的大力支持。方院长指出,气候变化涉及的法律问题领域宽泛、内容复杂。澳门作为大湾区中心城市,实现碳中和已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澳科大法学院自建院以来,在环境法的教学与研究领域不断探索,具备跨学科开展环境及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究的能力,希望和内地专家学者携手为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的深入探索研究及推动澳门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澳科大法学院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共同举办“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讨会”

方泉院长致辞

是次“气候变化法律问题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教授罗吉主持。在主题发言中,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王树义就气候变化诉讼提出几点思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就环境人格权之构造及适用场景、气候变化、人格权与环境法之结合提出最新见解,澳科大法学院教授曹霞围绕碳排放配额分配中控排企业的权利保障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对策,澳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理事长欧志丹大律师基于澳门公益诉讼制度之背景就气候诉讼在澳门之可行性进行分析探讨,澳科大法学院环境资源法学博士研究生詹鹏玮就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之合法性进行探讨并就该问题中国之涉外应对提出解决方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际司一级巡视员李海岩就第一单元报告发表专家感言。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委员会副主任韩旗主持。在主题发言中,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邓海峰就欧盟碳关税所带来之挑战以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侯佳儒就VUCA时代之气候谈判与国际碳秩序问题介绍了观点看法,澳科大法学院副教授黄明健就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实现之法律合作问题以及在该问题中澳门之定位与对策进行介绍,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教授吴宇就双碳目标下的固体废物治理政策与法律因应问题提出看法,澳科大法学院国际仲裁硕士研究生孙科润就双碳目标下气候变化治理问题之司法回应谈了自己观点。最后,江苏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荣誉会长刘亚平就第二单元讨论内容发表专家感言。

研讨会最后,澳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明健就本次研讨会致闭幕辞。本次研讨会是一次高规格、高水准且取得丰硕成果的学术活动,各位与会专家的发言均颇具学术价值和研究意义,澳科大法学院冀今后能与中华环保联合会、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基金会全球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专项基金以及与会专家学者继续共同为中国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来源:澳门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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